臺南、佳里、太平榮家辦理自費安養
榮民及配偶可申請併同安養 每人每月服務費為六千元
(本報訊)輔導會日前公布臺南、佳里、太平榮家自費安養規費收費標準,規費項目為服務費,其收費費額每人每月新台幣六千元,該標準所定收費費額依辦理費用、成本變動及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等影響因素,得每年檢討一次。
該標準適用對象如下:
一、與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退除役官兵併同安養之配偶。
二、部份供給制安置就養退除役官兵及其併同安養配偶。
輔導會表示,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輔導會得視就養機構設備容量,對就養退除役官兵之配偶、父母及子女自費方式併同安置,其條件由輔導會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之規定,辦理就養退除役官兵配偶以自費方式併同安置。為增進財政負擔公平,有效利用公共資源,爰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業務機關應依下列原則,訂定或調整收費基準,並檢附成本資料,洽商該級政府規費主管機關同意,並送該級民意機關備查後公告之。」之規定,擬具「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台南佳里太平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安養規費收費標準」。
有興趣的榮民,歡迎逕往臺南、佳里、太平榮家參觀,申請進住。(點閱次數:21279)